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記者高佳菁/台北報導〕夫妻報稅是不少家庭頭疼的問題,因現行夫妻合併申報,有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3種方式,到底那種計稅方式最省錢、划算?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若以薪資為主要收入的雙薪家庭,則採薪資所得分開計、且將所得低的一方分開計算稅額,比較省稅;若夫妻有租金、財產交易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者,大原則是採各類所得分開計最優;至於合併申報則是最不利,需繳最多稅的方式。
依法除了新手夫妻因年度中結婚,隔年申報所得稅時,可選擇分別或合併辦理申報外,其餘夫妻皆只能採合併申報。
楊建華指出,過去夫妻申報只有合併申報及薪資所得分開計稅2種,但因此報稅是加總兩人的淨所得,合併計稅,最不利於納稅義務人,引發社會有歧視婚姻的疑慮,後來新增了各類所得分開計稅的方式,而分開計稅是分為薪資所得與各類所得分開計稅2種,到底那種報稅方式最省錢,其實要看家庭的收入來源而定。
薪資為主要收入家庭 採薪資所得分開計最省稅
而一般以薪資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家庭,最省稅的方式就是薪資所得分開計,他提醒雙薪族,在選對方式後,若分開計稅者選錯人,那省的稅就會少很多,因此,雙薪族在報稅前,一定要先搞清楚,雙方的薪資所得,以低薪資所得者作為分開計稅者,才能省到最多錢。
假設夫是所得較高者,則報稅方式是以夫薪資所得-免稅額(8.8萬)-標準扣除額(24萬)-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夫淨所得;夫淨所得X稅率%-累進差額=夫應納稅額。
接著是算妻資所得-免稅額(8.8萬)-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妻淨所得;妻淨所得X稅率%-累進差額=妻應納稅額。
最後將夫應納稅額+妻應納稅額=實際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假設夫薪資所得300萬、其薪資所得100萬、育有1名子女就讀國中、利息收入7.2萬。
採合併所得計算稅額 | 採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 採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 |||
妻薪資所得分開 | 夫薪資所得分開 | ||||
夫薪資所得300萬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妻薪資所得100萬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免稅額 | 264,000 | 176,000 | 88,000 | 176,000 | 88,000 |
標準扣除額 | 240,000 | 240,000 | 240,000 | ||
薪資特別扣除額 | 4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利息收入7.2萬 | 72,000 | 72,000 | 72,000 |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72,000) | (72,000) | (72,000) | ||
所得淨額 | 3,096,000 | 2,384,000 | 712,000 | 384,000 | 2,712,000 |
342,200 | 47,640 | 19,200 | 437,000 | ||
應納稅額 | 552,200 | 389,840 | 456,200 |
若採合併申請,則夫妻所得為400萬-免稅額(26.4萬)-標準扣除額(24萬)-薪資特別扣除額(40萬)+7.2萬利息所得,其所得淨額為309.6萬元,乘以30%稅率-37.66萬累進差額,應納稅額為55.22萬元。
採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則夫薪資所得為300萬-免稅額(夫+1名子女也就是17.6萬)-標準扣除額24萬-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7.2萬利息所得,其所得淨額為238.4萬元,其稅率為20%,扣除累進差額13.46萬,應納稅額為34.22萬元;而妻薪資所得為100萬-免稅額(8.8萬)-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其所得淨額為71.2萬,其稅率為12%,扣除37800元累進差額,其應納稅額為47640元,也就是夫妻實際應納稅額為34.22萬+47640元,等於38萬9840元。
若採夫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則妻薪資所得為100萬-免稅額(妻+1名子女也就是17.6萬)-標準扣除額24萬-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7.2萬利息所得,其所得淨額為38.4萬元,其稅率為5%,則應納稅額為1.92萬;至夫薪資所得為300萬-免稅額(8.8萬)-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其所得淨額為271.2萬,其稅率為30%-去37.66萬,應納稅額為43.7萬;也就是夫妻實際應納稅額為1.92萬+43.7萬元,等於45.62萬元。
從此案來看,採妻薪資所得分開最省錢,只要繳38萬9840元,若採錯以夫薪資所得分開則要多繳6萬6360元;若傻傻分不清,直接用合併申報,那損失就重了,所應繳稅額為55.22萬,跟最省錢的38萬9840元,差了16萬2360元,因此,提供雙薪族,尤其是高所得者,報稅清一定要先搞清楚,免得荷包大失血。
雙薪除了所得外 有租金等其他所入 採各類所得分開計最優
楊建華進一步指出,大原則來說,若雙薪除了所得外,還有租金、財產交易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者,則是採各類所得分開計最優,且原則要以所得較低者分開計算稅額,才是最有利的報稅方式。
不過,有例外,如老公有薪資+租金,但太太沒有所得,只是1名貴婦,此時就要採薪資所得分開計算才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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