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基本工資補貼原定申請到3月底為止,但因企業反映支付加班費或員工調薪後超過基本工資,即不能符合補助條件,經濟部今宣布放寬資格認定。公司員工今年1到6月新增投保薪資在26400元之人數,也可申請補貼。而因放寬資格,受理期間也延長到4月15日。
今年元旦起基本工資上漲,但為減緩內需產業衝擊政府提出基本工資補貼。全職員工原月投保薪資為2.4萬及25200元者每人補貼1000元、部分工時員工月投保薪資為23100元以下者每人補貼560元,共計補貼6個月。受補貼員工約66萬人、金額約35億元。
但不少企業反映員工雖領取基本工資,但加上加班費或幫員工調薪後幅度即略高,導致投保薪資高於基本工資25200元,即下一級距26400元投保,不符補助條件。
經濟部表示,與勞動部討論評估後決定放寬資格認定,今年上半年新增投保級距26400元的員工也可納入補貼人數計算,亦即今年1到6月投保26400元之人數減掉去年10月31日投保該級距之人數。
不過此放寬仍有上限,亦即但每月補貼人數仍不得超過去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部分工時員工的補貼範圍則不受影響。
經濟部並說明,若先前已提出申請的業者,經濟部會直接按照修正後的適用規定核計補貼款。另配合適用條件放寬,也將受理期間延長至4月15日,請符合資格事業儘速提出申請。
本補貼的對象為有成立就保投保單位的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之食品、紡織、服飾等製造業,以及疫情期間受損較深的醫事機構、補習班、幼兒園、休閒農場、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事業類型,並須符合去年9月及10月營收相較前年同期衰退20%以上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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