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2日表示,為了保障新生兒領取權益,也體恤新手爸媽忙於處理出生相關事務,4月的新生兒只要憑出生證明等文件,即可選擇五倍券或等值的郵政禮券。(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振興五倍券領取與使用進入倒數階段,4月底前出生嬰兒也同樣具有領取資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2日表示,為了保障新生兒領取權益,也體恤新手爸媽忙於處理出生相關事務,只要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即可選擇五倍券或等值的郵政禮券,而領取郵政禮券期限為5月底前,但沒有使用期限,預計有1萬多名新生兒可受惠。
五倍券去年10月8日起開始領取使用,從嬰兒到老人只要有中華民國戶籍或是有永久居留權都能領取,其中新生兒最晚出生期限為今年4月30日。
中小企業處長何晉滄指出,若是4月底出生的新生兒,可能會來不及辦理出生登記,在國內尚無戶籍,出現無法領用五倍券的情況。為保障相關權益,經濟部已修正發布「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4條,規定於今年4月份出生並領有經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出生證明之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五倍券資格者,得選擇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有價證券(郵政禮券)。
中小企業提醒,醫療院所新生兒出生通報作業時間最長為7天,為確保家屬至郵局能順利領取,建議先致電1988確認新生兒資料已完成通報後,攜帶出生證明、生母的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健保卡,以及代領人的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
而郵政禮券其實可以等值換回現金,可能出現替代效果,失去刺激經濟意義。對此,何晉滄解釋,絕大多數民眾都已經領取,且依照內政部統計,今年一月新生兒約1.3萬、2月約9千名,估計四月新生兒約在1萬名左右,影響不大,最主要還是需保障新生兒權利,與讓新手父母方便。
他指出,如果選擇郵政禮券,領取期限到5月底截止,對4月底孩子剛出的新手爸媽有一段彈性時間,希望讓父母先完成幫孩子命名、報戶口等事務,且若原本只能選用五倍券也會有消費期限,想讓爸媽感受到政府有貼心彈性做法,因此多出郵政禮券選擇,但何晉滄也提醒,郵政禮券領取時間到5月底截止,但不會有使用截止期限。
根據經濟部統計,振興五倍券截至3月10日止,已逾2336萬人領取,約占符合領取資格人數98.5%,領用十分踴躍;中企處提醒,振興五倍券領取、使用期限皆至今年4月30日止,經濟部提醒尚未領取的民眾把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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