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及其夫人劉玉玲等人被控在無能力承接工程經費高達600億元的機場捷運工程,卻四處放風聲指有「強烈意願」,以藉此拉抬中華工程股價,台北地檢署認為,沈當時確有繳交1億元履約保證金,也無散布不實資料,今天將沈等4人處分不起訴。
全案起於,原獲得機場捷運工程最優申請人資格的長生公司未依在規定時間內簽約,交通部因此改通知次優申請人中華工程遞補,調查局發現,當時中工所屬的威京集團向金融機構借款達7百餘億元,實無力舉債承接此工程,且包括開發工銀、中鋼公司在內的中工投資團隊,也無意遞補。
沈慶京當時卻向媒體表達中工承接機場捷運工程的強烈意願。若消息為真,此對中工來說是大利多,不少投資人搶進中工股票,也因此,91年12月至92年1月間,中工股價由2.6元漲至6.14元,漲勢又猛又急,讓中工的市值在短短2個月暴增60億元,調查局認為沈趁機炒股,因此介入調查。
調查局指出,沈慶京四處造謠,指中工要承接機場捷運,且沈指示過威京集團管理部處長吳訂、投資組襄理林浩凡透過人頭戶在此段期間下單,其中,有8個營業日買進及賣出的成交量,超過當日中工股票成交量的20%以上。
檢方傳訊沈慶京說明,沈則喊冤,指有繳交保證金,事後是評估銀行無法提供融資,公司股東無意承接,因此才放棄遞補。
至於吳訂則指出,此批人頭戶是「威京控股公司帳戶」,帳戶內資金是沈慶京所有,主要是便於威京集團對所屬上市公司徵求委託書,以順利召開股東會。
檢察官縱觀相關資料,認為沈慶京對外的發言並非虛構,也無意圖影響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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