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董事長張心悌表示,投保中心為使團體訴訟案件授權人迅速取得賠償,歷年累計已替投資人取得58億餘元之和解金。(記者陳永吉攝)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成立19年的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總計協助投資人進行280件團體求償案件,求償金額共計725億餘元,其中69件業經法院判決全部或一部勝訴確定,判決賠償金額279億餘元。
去年取得賠償款項約1.8億元
投保中心董事長張心悌表示,投保中心為使團體訴訟案件授權人迅速取得賠償,免去訟累,與部分發行人、刑事被告、董監事、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民事求償對象達成和解,歷年累計已替投資人取得58億餘元之和解金,另透過勝訴訟判決取得(包括強制執行、判決確定後清償及取得不法所得部分)10億餘元,合計取得賠償款項約達69億餘元,並陸續分配予授權投資人,使投資人損害獲得實質的補償。其中,去年透過和解及強制執行的方式,取得賠償款項約1.8億元。
而去年較具指標的兩大案件則有康友-KY財報不實案及杜康-DR財業務文件不實等2件,已提起團體訴訟,其中康友案求償54億元,已開過一次庭;此外,張心悌表示,商業事件審理法(下稱商審法)已於去年7月施行上路,投保中心目前已有包括杜康-DR財業務文件不實案等5案繫屬商業法院審理中,而商業法院的第一案正是由投保中心所提供。
展望今年,張心悌表示,將致力於下列重點工作:(一)發揮團體訴訟、代表訴訟與解任訴訟之功能,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以落實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明定之民事責任,並透過和解及終局執行等方式取得賠償款項以實質填補投資人損害。(二)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督促上市櫃公司落實公司治理,透過宣導活動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意識與觀念,並引導公司內外監督機制發揮效果。(三)就實務運作所遇問題適時提供公司治理相關法制面檢討建議,以完善法令規章及促進市場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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