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發出強制執行命令,由於吳昌伯新戶籍無人簽收,法院要求派出所在他的新戶籍信箱上貼告示。(光洋科市場派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光洋科(1785)爭議不斷,市場派獨董吳美慧與公司派獨董吳昌伯分別宣布12月24日及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本月8日裁定禁止召開;吳美慧表示遵守法院裁定,吳昌伯一開始卻遷戶籍、解除委任律師來閃躲裁定書送達,直到20日才向商業法院提出抗告,外界解讀公司派打算硬開27日股臨會,不甩法院,也直接挑戰主管機關金管會。
據指出,商業法院本月8日裁定禁止光洋科公司派及市場派召開股臨會,2天後,吳昌伯突然將戶籍從透天厝豪宅遷到一棟舊公寓6樓空屋;本月14日又解除委任律師,本人閃避簽收商業法院禁止開會的裁定書,律師因為被解除委任也無法代收。
市場派為確保股東合法權益,針對商業法院禁止吳昌伯開股臨會的裁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命令獲准,法院要求吳昌伯必須依照商業法院裁定「禁止於本月27日召開光洋科第一次股臨會」;如拒不履行,依強制執行法最重可處30萬元怠金或管收。
由於吳昌伯的新戶籍無人簽收,台南地院把強制執行命令寄到吳昌伯陳報戶籍的轄區派出所,並張貼告示在空屋的信箱上,要求他10日內到派出所領取,否則自寄存日起,經10日發生效力。
市場派認為,吳昌伯一邊宣稱要抗告到底,一邊卻用遷戶籍、解除委任律師、拒絕到派出所領取法院文書的脫法手段,閃避簽收法院的執行命令,打算召開27日股臨會;屆時製造法律爭議,獨董的獨立性全無,呼籲金管會盡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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