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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 明年元旦上路

2021/12/20 18:36

財政部今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記者鄭琪芳攝)財政部今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繼綜所稅提供稅額試算服務後,財政部今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符合遺產總額3000萬元以下等4項條件的案件,將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民眾確認內容誤後,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財政部賦稅署指出,遺產稅申報案件1年約15萬多件,符合條件案件約占7成。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主持「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啟動記者會,他表示,自2020年7月1日起,推動國稅局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並自今年9月1日起,金融機構將金融遺產資料提供國稅局,由國稅局統一回復,解決民眾必須分別洽金融機構查詢及領取資料的不便;自2020年7月實施以來,受理申請案達11萬件、查詢資料86萬多筆,每月平均受理申請案約6500件、查詢資料5萬多筆。

為掌握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契機,並順應疫情期間零接觸需求,財政部規劃「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表示,國稅局從「被動受理申報」轉為「主動協助申報」,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遺產稅案件提供稅額試算通知書,民眾確認試算內容無誤後,可採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掛號寄回或臨櫃遞送確認申報書,即完成申報。

這項稅額試算服務適用對象,針對遺產稅納稅人為被繼承人配偶、子女,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辦理拋棄繼承者,適用條件則包括: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遺產總額3000萬元以下,且被繼承人無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遺產種類限不動產、存款、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上市、上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保險及汽車,並符合相關條件者;扣除額以列報配偶、子女、父母、身心障礙、死亡前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喪葬費扣除額等,並符合相關條件。

至於申請方式,財政部表示,民眾利用線上或洽任一國稅局、各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時,併同勾選申請稅額試算服務及延期申報;國稅局於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就符合案件提供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不符合案件則提供不符合通知書及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由民眾自行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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