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臉書社團賣彩妝年收1620萬 漏報銷售額遭補稅及罰款

2021/12/16 15:51

北區國稅局長王綉忠指出,該局近期就查獲某賣家透過臉書社團銷售彩妝等,去年短漏報銷售額1620萬餘元,補徵營業稅及罰鍰共162萬餘元,還將追繳所得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近來電子商務興盛,許多賣家以臉書(Facebook)或Line私密社群揪團販售商品,卻未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遭補稅及罰款。北區國稅局近期就查獲一個案件,賣家透過臉書社團銷售保養彩妝、香水及香皂等,光是去年就短漏報銷售額1620萬餘元,遭補徵營業稅及罰鍰共162萬餘元,後續還會追繳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說明,根據規定,網路賣家當月銷售貨物8萬元以上、或銷售勞務4萬元以上,已達營業稅起徵點,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如果平均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還要開立統一發票。不過,許多賣家以臉書或Line的私密社群方式揪團販售商品,消費者須加入社團才可購買商品,因資訊較不透明,不易被國稅局查獲,因此有些賣家心存僥倖,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官員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對於上述銷售模式,國稅局每年都會進行各項課稅資料蒐集,以大數據分析資源運用相關選案系統,與營業人申報資料分析篩選,同時運用網路「關鍵字」搜尋,挖掘知名網路賣家或直播平台的個人專頁、粉絲專頁或社團,並鎖定粉絲數高或按讚人數多的案件進行查核。

北區國稅局舉例,該局運用選案系統,查獲轄內某賣家自2019年9月7日起,透過臉書社團銷售保養彩妝、香水及香皂等,商品品項高達3千多種,社團社員有1萬多人,且有4.7萬筆評價;該賣家自2020年月起銷售額就超過20萬元,但未依辦理稅籍登記,2020年就短漏報銷售額1620萬餘元,遭補徵營業稅81萬餘元,並處1倍罰鍰,連補帶罰共162萬元,且後續還要追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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