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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維修免責條款 學者劉尚志:國外實績證明可創多贏

2021/12/01 13:20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劉尚志。(取自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網站)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汽車零組件業者推動專利法「維修免責條款」修法,一邊是消費者權益,另一邊則是專利保護,孰重孰輕,兩派立場與看法大不相同。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劉尚志認為,無論就法律、經濟或實證角度來看,維修免責條款既可維護消費者選擇權利,也可以促進廠商良性競爭,並有國外幾十年推動的成功案例可證,可創造多贏局面。

劉尚志解釋,智慧財產權立意是鼓勵創新並售予獨占權,針對想搭便車的人做限制。但國際上無論是營業秘密、著作或是專利,法律上都留有一定彈性空間,讓各國依自身產業特性、社會發展屬性做調整,這樣的做法不能直接推論為會破壞創新,也非架空專利保護。

劉尚志說,專利分成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與設計專利三種,歐洲國家的設計保護是採註冊設計法(registered design act),而不像美國與日本放在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裡,但對工業產品設計的保護基本上是一致的。而汽車與手機這類由許多元件組起來的複合式產品,當要維修其中一個零件時,如果只能採原廠零件,明顯影響消費者選擇權。也因此在一九八〇年代,英國法院判決就說,消費者有權選擇自己想要的汽車零組件維修,成為維修免責條款的起點。

劉尚志指出,所謂設計專利是指A廠不能抄襲B廠零件外觀設計,在新車市場受到保護;但在二手車或售後市場,假設外部零件損壞了,勢必得要找外型相同的維修,若禁止副廠製造外觀相同的產品,等於排除副廠競爭,受傷的是消費者選擇權。劉尚志強調,所謂維修免責並不是不尊重智慧財產權,而是原廠已在新車市場從專利權中賺取到應得的利益,若還想延伸權利則應受到限制,不能因此綁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此外,副廠零件也必須符合安全性的要求,即使採用了原廠零件的外觀設計,副廠零件也必須證明是安全的。

劉尚志也舉新加坡為例,像是車燈、車門把、擋風玻璃這些外型必須配合車型的,不會給予設計權,因此即使在新車市場就不會有設計保護,而新加坡甚至還是全球智慧財產權的樞紐(Global IP Hub)。且根據新加坡的研究,即便一開始就開放副廠產品競爭,也仍有超過五成車主選擇開回原廠維修,消費者自己會做判斷。開放維修免責,既可以強化汽車零件廠的競爭力,也保護消費者權利。

至於開放維修免責後,是否造成東南亞產品大舉入侵,劉尚志則笑著說,台灣廠商都在國際上跟這些對手廝殺過了,很明顯都是我方佔上風,這些廠商難道還怕對手來台競爭。台灣汽車零組件廠每年為GDP貢獻近三千億,在全球的市佔率極高,放眼全球整個產業享有高度競爭力。

對於以公平交易法解決原廠可能產生的壟斷,劉尚志則表示實務上有難行之處,因公平交易法對智慧財產權有禮讓,且一般在市占率達到二十%甚至三十%才會介入,大多數車商都可以主張自己市占率低沒有市場力量,實務上很難管得了。任何單一車廠都可以主張市佔率不夠高而迴避公平法的規範,實際上就是副廠無法進入售後市場,消費者必須支付過高的維修費用。德國消費者就抱怨在國內維修本國廠牌的車子,比在鄰近國家都貴。

劉尚志強調,歐洲經過三十年左右的發展,許多國家陸續通過相關立法,連原先因為車廠大力遊說而強烈抗拒的德國,也在去年通過了《促進競爭法》,通過了維修免責條款,雖然限制較多,不過也是跨出一大步;而另一塊鐵板法國,去年原有機會通過,不過因立法程序瑕疵得重來,但有望在這一兩年通過。劉尚志認為無論從法理上、道德上、產業上或消費者權益,維修免責條款都具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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