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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併安泰銀程序爭議 金管會將「決議適法性」納入審查

2021/11/30 21:14

國票併安泰銀爆程序爭議,金管會強調,目前尚未收到該併購申請案,不過,相關「決議適法性」將納入審查。(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票金控擬併購安泰銀行被點名涉及「關係人交易」,導致董事會決議過程有瑕疵恐無效;對此,金管會強調,目前尚未收到該併購申請案,不過,相關「決議適法性」將納入審查六大重點原則之一,並會進一步瞭解該次董事會決議之適法性。

根據金控法第45條規定,若涉及「關係人交易」,就必須經過董事會「重度議決」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公司3分之2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4分之3以上之決議。

對此,相關人士指出,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與安泰銀董座丁予康是親兄弟,且丁予康也持有安泰銀39萬股,不過,國票金董事會10月14日卻以「多數決」通過的併購案,換言之,該併購決議恐不具效力。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做出三點回應,第一、有關國票金併購案取得董事會同意,但決議是否有效,屬於「公司治理」範疇,也就是說,相關遵法事宜,應該由國票金內部法遵單位或洽外部法務單位予以妥善評估及判斷。不過,他強調,銀行局事後會再瞭解,該次董事會決議之適法性。

第二、國票金股東臨時會,是否將如期於12月2日舉行?林志吉說,這部分交由國票金依「公司法」、「證交法」相關法令,自行評估。

第三、有關於國票金併安泰銀申請案,林志吉說,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他強調,待國票金正式遞件申請後,將針對六大項目進行審查,包括:「資金來源」、「資本適足性」、「財業務健全性」、「併購綜效」、「對客戶、員工、股東權益保障」及「相關決議適法性」等。

此外,市場也關注,國票金如果順利併購安泰銀行,等於同時投資「實體銀行」和「純網銀」,將成為國內首件,金管會是否允許這樣投資模式?對此,林志吉回應,根據國內現行法規,並沒有禁止同一家金融機構同時投資「純網銀」及「實體銀行」。他強調,重點是,業者能夠合理區隔這兩個子公司的業務模式及目標客群,方有利於業務和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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