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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出售案掀勞資糾紛 勞動部:應該確保勞工轉業自由

2021/11/15 13:29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由勞動部報告明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15)日由勞動部報告明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關於花旗銀行出售消金業務與潛在買家簽訂密約要求不得聘用自家員工一案,勞動部長許銘春在答詢中指出,已經去文主管機關金管會,請其要求花旗銀行提出密約內容,勞工轉業自由應該被確保。

立委江永昌質詢提到,同行雇主間共謀勞工不能轉換工作,但勞動力市場應該是自由競爭市場,或說被保障為自由競爭市場。過往經濟學相關書籍討論直指,若讓雇主等有能力影響勞動力市場者共謀互不挖角、勞工不能轉換,就失去了自由競爭,將讓資方有空間用較低工資去聘僱勞工。

江永昌表示,花旗消金業務出售案需要勞動部和金管會一起處理,相關單位都說要問勞動部,但是回到勞基法可以談的只有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則是企業對勞工,且要給補償;現在卻是企業間同行共謀。應該要求花旗銀行拿出和潛在買家所簽訂的密約,檢視不得聘僱花旗銀行員工這部分內容。

許銘春回應,花旗出售消金要求潛在買家不得聘僱花旗員工,這樣做法過往沒有前例,這是首例。已經去文金管會請其要求花旗銀行提出密約內容,也已經請花旗銀行資方再和工會協商;工會確實也可以和資方談判要求資方不可以做出這種潛在買家不能聘僱花旗員工的條件訴求。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會後受訪說明,花旗資方提出法律意見為,密約是針對其他銀行的惡意挖角行為做出限制,為了避免拿營運機密而聘僱花旗員工的行為;但是,沒有人看到密約,金管會作為金融監理單位,有權調閱文件,已經去函金管會,請其向花旗銀行調閱密約內容。

王厚偉指出,已經安排花旗銀行資方與工會在本週五進行會前會,對於協商框架做出初步溝通,包括確認接下來討論的是團體協約還是協定。

王厚偉強調,整個案子最重要的是花旗銀行員工的工作權益保障,這也是勞工最在意的部分。預計接下來協商內容將會就員工補償、安置計畫、工作權保障等內容協商;工會也可以透過協商機制,要求不能有潛在買家不得聘僱花旗員工密約條文,可再找出方法排除已經簽約銀行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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