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輝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今(27)日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輝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委員會議審議後認為,該結合案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台灣中油公司擬取得輝宇公司1家造橋加油站全部營業及財產,依法提出結合申報。台灣中油公司與輝宇公司均有經營加油站,且台灣中油公司供應油品給輝宇公司的造橋加油站銷售,因此該結合案涉及加油站零售市場和油品市場。
公平會認為,由於加油站零售市場並無顯著參進障礙,該結合案僅涉及收購1家造橋加油站,結合後市場占有率增幅微小,且油品售價會遵循台灣中油公司的公告零售價格,結合後應無任意提高油品零售價格能力。
公平會表示,我國油品市場供油業者現有台灣中油公司、台塑石化公司,加油站業者可自由選擇交易相對人。台灣中油公司實施浮動油價機制是公開資訊,結合後應無可能增加競爭對手成本;又造橋加油站一直以來都由台灣中油公司供油,因此油品市場結構沒有改變。
公平會指出,該案結合後應無濫用市場力量或造成市場封鎖效果可能,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依公平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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