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接受衛福部委託代管國民年金。(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實習記者李秉豪/台北報導〕勞保局最新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共計有4萬9433人分期繳納國民年金積欠保費,且同時按月領取國民年金給付。勞保局在8月中旬開辦國民年金積欠保費分期繳納且自動轉帳代繳途徑,目前已有3件申請案。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積欠保費欲採分期繳納時,必須符合2個要件:欠費應繳總額達3千元以上、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50萬元以下;但年滿65歲或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分期繳納以1個月為1期,最多以40期為限。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長李靜韻表示,辦理分期繳納積欠保費且同時按月領取國民年金給付者,會先依其已繳年資算出每月給付;待積欠保費全部繳完後,會再另外計算應給每月給付。目前有4萬9433人分期繳納國民年金積欠保費,且同時按月領取給付。
李靜韻提醒,積欠超過10年國民年金保費未能補繳,且將不計入年資計算。
根據相關規定,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申請分期繳納積欠保費時,必須先填妥「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繳納申請書」,簽章後送勞保局辦理。被保險人必須在每月10日前繳納分期保費,若未依限繳納,將停止核發每月年金。
為了提升繳費便利性,勞保局在8月11日開辦轉帳代繳國民年金分期保險費,被保險人可填寫申請資料後寄送勞保局辦理,目前可辦理的金融單位為台銀、土地銀行及郵局。李靜韻指出,截至昨日,轉帳代繳分期保險費已有3件申請案件審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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