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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芙尼告好市多賣「冒名鑽戒」 8年訴訟和解收場

2021/07/20 14:39

知名珠寶飾品公司蒂芙尼(Tiffany & Co.)2013年起訴好市多(Costco)自行銷售帶有蒂芙尼名稱的鑽戒。(彭博)知名珠寶飾品公司蒂芙尼(Tiffany & Co.)2013年起訴好市多(Costco)自行銷售帶有蒂芙尼名稱的鑽戒。(彭博)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知名珠寶飾品公司蒂芙尼(Tiffany & Co.)在2013年情人節期間起訴好市多(Costco)商標侵權和假冒,稱該零售商自行銷售帶有蒂芙尼名稱的鑽戒。不過,蒂芙尼本週一已達成和解,結束長達8年的訴訟。

《路透》報導,在2017年陪審團審判後,判蒂芙尼獲賠2100萬美元(約新台幣5.9億元),但曼哈頓聯邦上訴法院去年8月駁回此判決。

初審時,1名法官認定好市多出售有爭議的戒指,需要負起責任;好市多則聲稱「蒂芙尼」已經成為一個通用術語,僅是用來描述鑽戒的鑲嵌法。但上訴法院認為,好市多的行為是出於善意,且好市多的消費者足夠聰明,能意識到蒂芙尼並未製造或認可好市多出售的鑽戒。

不過法庭文件顯示,在訴訟期間估計仍有3349名顧客在好市多購買了蒂芙尼戒指。好市多律師David Bernstein表示,2家公司「友好地解決了糾紛」,蒂芙尼也發表了類似的聲明,但未披露和解條款。

蒂芙尼在1月被法國奢侈品巨頭路威酩軒集團(LVMH)收購,而本月更換律師事務所後結束了此案。由於向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的訴訟已在實體權利受影響的情況下被駁回,意味著蒂芙尼不能再次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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