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二度祭出勞保、就保保險費和新制勞工退休金可緩繳措施,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本土疫情衝擊各行業別,勞保局二度祭出勞保、就保保險費和新制勞工退休金可緩繳措施,今(28)日起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勞保局提供緩繳措施。今年4月份到9月份共計6個月的勞保、就保保險費和新制勞工退休金可申請緩繳,最長可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申請期間為5月28日起到11月30日。
勞保局提醒,投保單位可透過郵寄或傳真向勞保局申請緩繳;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由職業工會提出申請。辦理緩繳前已經繳納的保費和新制勞工退休金不能改申請緩繳、不能退回。
符合申請緩繳條件為,「向地方政府勞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的產業或事業以及與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勞保、就保保險費可緩繳是因應疫情所祭出的協助,並不是退保,所以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在緩繳期間仍會持續累計、不會中斷。
根據勞動部紓困專區資料統計,去年第一波緩繳措施在勞保、就保費部分,共計有1萬2037個事業單位或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申請緩繳、緩繳金額56.96億元;新制勞工退休金申請緩繳件數9795件、43.35億元,申請來源分布業別主要在住宿及餐飲業、批發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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