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釋國有地發展太陽光電,圖為太陽能板。(示意圖,新北市府提供)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續拚太陽光電政策,財政部國產署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今年首批推出6宗土地,今開標標出3宗,包括花蓮縣吉安鄉、台中市東勢區,以及高雄市阿蓮區,3案面積合計約0.49公頃,投標設置裝備容量合計約5.5MW(百萬瓦),20年售電收入近5.07億元。
國產署今年首批太陽光電土地標租今天開標,6宗土地標出3宗,以花蓮縣吉安鄉案面積2.97公頃最大、台中市東勢區1.46公頃、高雄市阿蓮區0.47公頃。其中,花蓮吉安案有1封標單投標,回饋金比率達3.5%;台中東勢案有2封標單投標,回饋金比率達6%、高雄阿蓮案有1封標單投標,但回饋金比率喊到15%。
因農委會去年7月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明定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的農業用地,若變更面積在2公頃以下,不可變更作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使用。
考量「農地要點」因素,業者對於光電標租產生疑慮,近幾次投標成效不佳,去年最後一批甚至出現全數流標慘況,市場反應冷淡,「比天氣還冷」;但此次有標脫3案,雖熱度不如過去,但已略有回溫跡象。
除標脫3案外,此次推出的花蓮鳳林案,面積高達4.52公頃,為歷次推出面積最大,此案雖是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但由於面積大於2公頃,不會受到「農地要點」規範,但最終卻無人投標。國產署官員表示,可能因為面積較大,超過2公頃以上會涉及「分區變更」問題,使業者觀望。
另,苗栗竹南、嘉義大林2宗土地也未能標脫,研判是因為2案招標文件中,有提醒業者這些標的都被農委會特生中心列屬「關注減緩區」,使業者評估較保守。
國產署表示,配合行政院2025年太陽光電目標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近年以多元方式釋出國有地供業者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包含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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