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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防疫升級 財政部:受疫情影響者 主動核減稅捐

2021/05/15 21:12

因應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3級,財政部表示,配合停止營業或營業收入減少,稅捐稽徵機關將主動或輔導納稅人申請核減稅捐。(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因應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即日起至5月28日,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第3級警戒範圍應額外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財政部表示,納稅人配合停止營業或營業收入減少,稅捐稽徵機關將主動或輔導納稅人申請核減下列相關稅捐。

一、覈實調減查定課徵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營業人受疫情影響暫停營業,可依法向稽徵機關申報核備停業,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也提供網路申辦機制供營業人運用。若未停業但營業收入減少或無法營業,屬查定課徵營業稅者,由稽徵機關主動依規定視營業情形覈實調降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特殊情形營業人也可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最低可免繳稅。若是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銷售額減少,應納稅額也會隨之降低。

二、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額,財政部2020年5月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營業人經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措施,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可依該原則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額。

三、車輛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已領使用牌照的交通工具,不擬使用者,可向交通管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已使用期間應納稅額,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交通工具已申報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

四、降低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減少之房屋稅。1.受疫情影響,飯店未使用樓層、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可依屋主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稅。2.應於5月15日至28日關閉停止營業的全國休閒娛樂場、第3級警戒區域觀展觀賽場所等所使用房屋,稅捐機關將主動將停業期間的房屋稅,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金門縣及連江縣為1.5%)。

五、娛樂業者可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1.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受疫情影響無營業或營業收入降低,可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天數或未使用的娛樂設施,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2.應於5月15日至28日關閉停止營業的全國休閒娛樂場所、第3級警戒區域觀展觀賽場所等,將主動辦理娛樂業者於配合強制停業期間,停止課徵娛樂稅作業。

六、主動公告延長5月至7月各類稅目申報繳納期限。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代理人等,因接受隔離治療、隔離或檢疫等事由影響,無法於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得延長申報及繳納期限;於展延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申報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次日起展延20日。

七、從寬受理納稅義務人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納稅人於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的案件,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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