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張忠謀帶頭認 員工認股權成科技公司留人利器

2021/04/25 08:20

台積電前董事長張忠謀(中)力挺員工認股權証制度,認為是科技公司留才、激勵士氣的好工具,20年前並曾就此與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右)論戰。圖為2020年12月竹科40周年慶時,兩人握手融冰的畫面。
(本報資料照)

張忠謀棄員工分紅配股 選擇員工認股權

〔財經頻道/台北報導〕20年前台灣科技公司留才的方法,多是採取員工分紅配股制度,但此法遭詬病會稀釋公司盈餘、慷股東之慨,美國會計作業準則甚至把員工配股認定為費用。台灣自十餘年前推動員工認股權憑證以來,此制度已成台灣科技業留才攬才、激勵員工士氣的重要工具,當年張忠謀在台積電董事長任內,也曾主動放棄員工分紅配股,改以選擇員工認股權憑證,來表達對公司前景的認同。

所謂員工認股權憑證,係一種使公司業績和員工報酬連動的誘因激勵制度。亦即公司給予員工在預定的價格(權利行使價格),在將來預定執行的期間內(權利行使期間),買進預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之權利的制度。譬如公司在股價50元時,賦與員工得以50元買進1萬股的公司股份權利,若後來股價上漲至100元時,這名員工行使權利,取得公司股份後再賣出,即可實現50萬元的資本利得,因此當公司營運表現愈好、股價愈高時,員工的報酬價值也隨之提高。

員工認權憑證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公司經營績效的提升以造就公司股價的上漲,藉以讓員工共同分享經營成果,因此對員工有激勵提升公司營運的誘因,並達到留任及吸引公司人才的效果,因此美國的新興科技企業,幾乎皆全數採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制度。

台積電在2003年開始,員工薪酬制度採取分紅配股與員工認股權憑證雙制,那時候身為董事長的張忠謀,就主動放棄當年度700多張的員工分紅配股,而是選擇員工認股權憑證,為了這個制度的轉變,還曾與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論戰。

張忠謀與當時的台積電副總經理蔡力行、劉德音、魏哲家等人,都平均約以每股50元的成本,每人認購了3,732張員工認股權憑證。現在回頭來檢視,這個經營團隊締造出被稱作台灣護國神山的全球最大晶圓代工廠,同時也為他們個人創造出可觀的財富。

張忠謀退休時持有台積電12.5萬張(目前市值約750億元),劉德音目前名下持有台積電12,913 張(目前市值約77億元),都是歷年來透過員工認股權憑證,再加上早年員工分紅及公司配發股票股利累積而來。

金管會:董事兼有員工身份 可參與員工認股權憑証

對於公司董事能否參加員工認股權憑證,依據金管會「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疑義問答」中明定,「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非屬員工,自不得為員工認股權憑證給與之對象,惟若董事兼有公司員工之身分,則得基於員工身分而為員工認股權憑證給與之對象。」

科技公司董事長參與員工認股權憑證者,不是只有台積電的張忠謀,聯發科的蔡明介,是以董事長兼任執行長身份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國巨董事長陳泰銘,也以身兼公司策略投資管理委會主委的身份,分別在2018年及2021年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取得公司股票,而這些經營績效突出的公司,也造就了台灣產業的護國神山群。

執業律師林玉芬指出,依照現行法規,公司發行的員工認股權憑證,是經由董事會通過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公司股份,訂約後由公司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藉此達到公司留才目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的有效機制與手段,經由以事先約定價格,讓員工在未來約定期限內購買公司股票,透過公司提供員工認股權的「留才」措施,使公司營運績效蒸蒸日上,並期使公司股價上漲高於事先約定的價格。

律師林玉芬:員工認股權憑証創造三贏

林玉芬律師認為,員工認股權憑證的權利行使期間都很長,用意在於當公司的經營績效突顯時,可有效反應在公司的股價上漲,員工的認股權憑證才有執行的價值,是一種創造企業、員工及股東三贏的報酬形態。面對一家股價高漲的公司,外界應肯定其經營團隊的營運績效,而不是非議透過員工認股權憑證可獲取多少利益。就像張忠謀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獲取台積電的股票,相信國人應該都會認為這是因為張忠謀經營護國神山有成,是台積電應給予他的合理報酬,而非究議其獲取股票的價差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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