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火爭議再起 環保署:不排除再次撤銷處分

2021/04/06 12:41

中火爭議再起,環保署表示,若台中環保局開罰,將不排除再次撤銷處分。(資料照)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台電昨夜重啟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燃煤機組,遭台中市長盧秀燕怒批夜襲,怒罵中央政府帶頭製造空氣污染,強迫台中人用肺發電,戕害中部民眾健康。環保署則表示,先前已函示台中環保局撤銷處分,若真開罰,將採取必要措施,且不排除再次撤銷。

中火共10個機組,106年前已分別取得台中市環保局所核發操作許可證,每一機組所核定的生煤年使用量為210萬公噸,全廠共2100萬公噸。106年11月,台中市環保局為管制生煤使用量,附帶登載要求全廠生煤使用量需「1600萬公噸或4年內減少4成」,若依「4年內減少4成」,為1260萬公噸。

108年12月台中市環保局認定中火全廠生煤年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量,分別於同年12月3日、14日及25日3次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又認屬情節重大而廢止2部發電機組操作許可證,台電公司於109年2月13日函請環保署協助釐清處分適法性。

環保署經查,台中市環保局3次處分中火時生煤用量均未超過許可證核定量1260萬公噸,認定為環保局處分規定前後矛盾,且錯誤引用法規,致裁處以違反空污法處分理由明顯違誤,因此環保署致函台中市環保局撤銷處分。但台中市環保局不服,進而提起訴願,目前司法訴訟仍在法院審理中,尚無定論。

根據環保署說法,現階段台中電廠2、3號機操作許可屬展延審查階段,可合法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並無疑問。而昨晚台電啟動3號機組,遭台中環保局認為是違法重啟,中市府更強調,若台電進一步違法燃煤發電,將依法重罰。

環保署則回應,若台中環保局的處理與先前環保署函示不同、再次對中火開罰,環保署將採取必要措施,也不排除再次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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