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硝決議由廣明實業併購,由總經理林耿步(左)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為有效整合資源,台硝(1724)宣布,廣明實業持有台硝40.21%股權,依企業併購法第29條決議通過與廣明進行股份轉換案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廣明以每股16元現金為對價取得台硝100%股權,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110年9月1日。
台硝指出,本股份轉换案完成後,將成為廣明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因此,此股份轉换案對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预期股份轉换完成後,可增進營運效率與彈性。
台硝也說,由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將會落在2010年發放現金股利後,故每股對價擬將依股份轉換契約調整為除息價為15.75元。
此外,此併購案也將於今年6月22日股東常會討論,並於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依相關法令向證交所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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