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使用牌照稅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財政部統計,今年共開徵765.1萬輛、開徵金額640.6億元,各年增2.1%及1.16%,主要受去年新車銷售數創15年來新高帶動;另外若有財政困難者,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財政部今舉行使用牌照稅開徵記者會,此次開徵的是一般自用車輛、150cc以上重型機車全期(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營業用車輛上期(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使用牌照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代理處長黃惠玲表示,過去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今年適逢勞動節補假,期限延至5月3日,今年共開徵765.1萬輛,年增約15.7萬輛、或2.1%;開徵金額640.6億元,年增7.3億元、或1.16%。
黃惠玲表示,去年新車銷售輛數達45萬7435輛,創下15年來新高,且在疫情干擾下,民眾更傾向開車,帶動使用牌照稅開徵輛數增加。
觀察六都開徵情形,開徵輛數增加最多,為新北市增加2.8萬輛,可能是新北市幅員廣大,民眾開車需求高;開徵輛數成長率則以桃園3.08%最高,研判主因桃園人口成長快速,使車輛需求大幅提高。
另外,今年若因疫情導致財政困難者,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最長可延期1年,分期最長可分3年(36期);若車輛長時間不使用,則可辦理停駛或繳銷,按日計徵牌照稅,未使用天數無須繳納。
繳納管道方面,可透過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健保卡等,直接線上查繳稅款,也可在收到繳款書後,至金融機構繳稅;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到四大超商繳納,也可用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QR code,以信用卡或金融卡線上繳稅。
依規定,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5月3日,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滯納金外,還會移送強制執行;而且,逾期未繳稅車輛,若使用公共道路或路邊停車,遭查獲將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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