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影響,在台年限將屆滿的移工,其雇主可延長6個月聘僱許可。(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衝擊,降低人力跨境流動的頻率和風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第4度放寬在台年限快屆滿的移工雇主,可申請延長6個月聘僱許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內容指出,即將在今年3月17日到6月30日期間聘僱許可屆滿的移工,其在台累計工作期間將屆年限、且剩餘期間不足4個月者,雇主可在原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前後30日內,再申請延長6個月聘僱許可。
家庭看護移工在台灣的工作期間最長14年,其他類別移工則是不能超過12年。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最新統計資料,從去年3月開始到今年2月底,申請聘僱許可延長共計有9782人,其中有6194人為產業移工、3588人為社福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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