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前員工抗議神腦違法 神腦:無端指控 待法院認定

2021/03/03 11:59

神腦創辦人暨總裁林保雍。(資料照)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 遭到神腦資遣的神腦前工會理事長陳政國今早再度到神腦抗議,神腦指出,爭議一事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有待法院認定,不應無端指摘神腦違法。

 神腦前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去年遭公司解僱,工會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去年9月勞動部裁決會認定「解僱無效」,而神腦則提出撤銷裁決的行政訴訟,判決將在今日下午出爐。

 神腦指出,前員工陳政國因違法行為而不適任之資遣案件,主要是因陳員未依維修作業程序違規在先,卻又為掩蓋其作業疏失,編造虛假客訴理由、偽造客戶簽名、勾串同仁提供虛假資料,甚至唆使客戶欺騙公司,且於罪證明確下仍不願承認犯行,神腦迫於無奈始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終止勞動契約予以資遣,於法有據,與陳員是否具有工會理事長身份或有無參加工會活動全然無涉,然遭勞動部裁決認定有不當勞動行為,本公司對此深感遺憾,而本件爭議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有待法院認定,不應無端指摘神腦有違法情事。

 神腦強調,前開裁決理由,無異是宣示即便發生此等違反刑法與公司規定之重大違失,中央主管機關認為企業仍應繼續聘用此種不適任員工,而不得予以資遣解僱,更遑論依法本得採取懲戒解僱手段。如此,職場道德操守風氣將遭破壞殆盡,企業將不能以職業道德標準約束員工,將造成顯不公平之勞動環境,進而延伸勞動力產出低落、冗員充斥企業、勞動契約無法達成經濟目的等不利發展。

 神腦指出,已依法就前開裁決提起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救濟,另已就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進行抗告,並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違反就業服務法裁處書提起訴願救濟。

 神腦進一步指出,就雙方僱傭關係是否存在,尚有待日後民事訴訟程序加以確定,而神腦目前已依裁決書主文暫時恢復與陳政國間僱傭關係並給付薪資,乃依法所為之暫時性措施,至於後續如何安排適當職務,尚待內部研議,顯見神腦並無違反法令舉措,亦未違法侵害任何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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