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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檸檬車條款7月真的要上路了!交車180天內修4次或重大瑕疵可換新

2021/01/28 13:19

經濟部(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被稱為台版「檸檬車」法案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歷經近3年討論,中間發生不少爭議,也一度傳出車商希望延後上路;但經濟部今天正式公告,拍板7月1日將生效,消費者購車權益新增多一層保障。新版契約規定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短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若發生6種重大瑕疵或相同瑕疵修復4次以上、或累積無法使用30天以上,消費者可要求更換新車,或是解除契約。

上一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在1998年公布,距今已經20年,經濟部2018年起著手進行大翻修、2019年預告,但重要的「檸檬車條款」產生不少爭議,導致新版本遲遲無法出爐;日前也傳出車商希望再延期上路。但經濟部今天正式公告版本,敲定7月1號生效,不再延後。

其中外界最關注的檸檬車條款,經濟部參照美國紐約及加州等地立法規定納入。新版契約規定新車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駛不少於1萬2千公里以內(兩條件以先到者為準),若有兩情況則消費者可請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

該2情況第1為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經4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第2為因機能瑕疵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累積無法使用日數達30日者。但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或回廠維修已提供代步車、補貼代步費等,則不在此限。

此外,本次也列出在新車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駛不少於1萬2千公里以內,若發生6種重大瑕疵可換新或解約。

此6種重大瑕疵中,「於行駛時,突然起火燃燒」只要發生就滿足換新條件,其餘「排檔或行駛時發生暴衝」、「煞車失靈」、「突然熄火」、「引擎溫度升高到極限」、「其他有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之重大瑕疵」等5項,經維修超過2次以上,及滿足換新或解約條件。

除檸檬車條款外,本次也新增審約期其訂金規範。其中審約期至少3天,定金除特別約定外,不得超過總價10%。

經濟部說明,若是限量車、訂製車或選配車之情形,因為是替消費者量 身打造,故實務上業者多會與消費者約定高於車價10%之定金,此為雙方約定;但雙方未有特別約定的例外情形下,定金不超過價金總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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