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國去年公布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預計18日上路,規定外資在中投資10個「可能影響國安」領域如軍工、重要農產品及能源等,需在投資前向中國國家發改委申報。經濟部投資處今指出,該法明定台商適用,但對該法所指的「重要」、「關係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等用語定義不清,若未申報或不實則可能被視為投資違規而撤資,或納入中國信用系統實施「聯合懲戒」,提醒台商應注意風險。
中國去年12月19日突然公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並明定1個月後上路,將自本月18日正式施行。該法規定外商若涉及10領域投資,投資前必須要向中國國家發改委「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申報,說明投資是否影響中國國安。
而若判定影響國安,該辦公室可以禁止投資,或通過「附加條件」消除國安疑慮後投資。而若該辦未判定不影響國安前即投資,或被認定申報資料有虛假,則可令限期撤資。
10項國安敏感領域則包括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國防安全領域、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以及投資關係國安之重要農產品、能源和資源、重大裝備製造、基礎設施、運輸服務、文化產品與服務、信息技術和網路產品與服務、金融服務、關鍵技術及其他重要領域,並取得實際控制權之外商。
由於上路在即,經濟部今向台商示警需審慎因應以免被撤資。經濟部表示,該法所指「重要」、「關係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等用語缺乏明確定義,具有高度不確定性。
且拒不申報、提供不實資料或隱瞞資訊、未按附加條件投資等違規行為,都可能被撤資,甚至納入中國國家信用信息系統實施「聯合懲戒」,若遭納入恐對台商影響甚鉅,應注意風險。
經濟部也說,除台商應審慎應對申報必要性外,也會持續關注該法施行情形,適時通報台商管控風險。對於有意撤出中國之台商,將持續協助回台投資或轉赴新南向政策國家佈局,也會針對台商在中投資糾紛案件提供法律諮詢及行政協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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