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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的房貸、車貸及信用卡債 可延至明年6月底繳納

2020/12/29 21:01

為紓緩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債務償債壓力,金管會今天宣布,信用卡及個人房貸、車貸及信貸,可延長至明年6月底繳納。(資料照)為紓緩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債務償債壓力,金管會今天宣布,信用卡及個人房貸、車貸及信貸,可延長至明年6月底繳納。(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於日前與銀行協調,並於今天宣布延長信用卡及個人房貸、車貸及信貸,可延長至明年6月底繳納。這也是金管會在今年2月、5月後,第三度提供緩繳及展延等措施。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已分別於今年2月18日及5月29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不過,展延期限將於今年12月底屆至,而疫情對部分民眾之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因此,決定提供第三度展延。

根據金管會統計,受疫情影響的個人貸款,像是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目前申請案件達6萬1404戶,貸款總金額多達2547億元,信用卡申請緩繳件數達3萬9686件。

銀行局指出,日前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後達成相關會議結論。第一、 本次展延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第二、 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第三、協處措施在信用卡款項方面,卡費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第四、受理申請期限由今年12月底止延長至明年6月底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第五、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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