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為使稅務違章案件之裁罰更具允當性,財政部近日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針對短漏報遺產稅免罰標準,自3.5萬元提高到6萬元,贈與稅免罰標準則由4000元提高到1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配合「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刪除未依限申報遺產稅及贈與稅的「行為罰」,因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也配合現行遺產稅、贈與稅稅率,針對漏稅額免罰標準進行合理調整。
賦稅署官員指出,原本減免罰標準規定中,分為短漏報「遺產淨額」60萬元以下,或短漏報「遺產稅額」3.5萬元以下免罰。
不過,依現行最低稅率10%來算,短漏報60萬淨額,其實應等於短漏報6萬稅額,因此這次修法,便將原本稅額3.5萬以下免罰,拉高為6萬元以下,將標準統一;此外,未申報免罰標準也比照提高為6萬元以下。
至於贈與稅部分,也是基於同樣原則,原先規定短漏報淨額10萬以下,或是短漏報稅額4000元以下免罰,但依最低稅率10%計算,短漏報10萬淨額等於短漏報1萬稅額,因此,此次也將免罰標準自4000元提高到1萬元,未申報免罰標準同樣提高到1萬元以下。
財政部也表示,此修正規定對於修正發布時尚未核課確定的罰鍰案件,也可適用。官員提醒,雖然將免罰標準提高,修正方向對納稅人有利,但納稅人一定共同守法,依規定報稅、繳稅,以免遭補稅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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