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座鬧雙胞 法院判決吳景明上、鍾德美下

2020/11/06 17:35

張國明(右3)、吳景明(右1)曾在今年5月召開記者會,控訴鍾德美濫權。(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今年4月17日召開董事會,由董座鍾德美主持,卻發生「快閃」情節;基金會後來發聲明指出,由於大房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等9名董事未出席會議導致流會。但屬於二弟、三弟人馬的吳景明,自居現任基金會董座也發聲明提到,鍾德美董座職務已遭解除,並提出「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今判吳景明等勝訴,意即鍾德美自4月18日起非董座。可上訴。

當天董事會是要討論並表決10項議案,其中1至9案是安排與基金會運作息息相關的議案,第10案才是董事改選案。

但基金會指出,張國政等董事在會議一開始強勢提出變更議程,企圖將改選董事案提到第1案進行,讓與會其他董事感到錯愕,雖經鍾德美說明應按原訂議程進行,董事卻仍執意變更,更無視鍾德美指揮議事權限、影響會議秩序,鍾德美見議事無法順利進行,無奈宣布散會。

基金會認為,散會後張國政等9名董事仍滯留會場續行議事,並違法解任鍾德美董事長職務,也推選吳景明為新任董事長,故決議均應無效,豈料董事竟持無效的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衛福部申請核准,已涉犯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基金會也說,吳景明還以董事長名義於5月18日違法自行召開董事會,但部分董事卻未收到開會通知,且鍾德美也於5月15日、22日分別寄發存證信函及律師函向吳景明董事告知其並非合法董事長,不得恣意代表本基金會執行任何對內或對外之職務,以免觸法。

基金會強調,張國明、張國政兄弟也以鍾德美不能再行使董事長職務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已於5月25日遭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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