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同公司派奪最高票董事 公司法有防奧步條款

2020/10/21 17:42

公司法規範大同公司要在15天內召集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若未召集,可由過半董事自行召開,防止公司拖延等奧步。(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大同公司變天!市場派獲得7席董事,公司派僅保住2席,但最高票策略奏效,取得召集董事會權限;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公司法大翻修後已有防奧步條款,公司若藉故拖延不召開董事會,公司法第203條第四項規定,15天內未召開、可由半數董事自行召集。

市場派王光祥、林宏信等人今(21日)召集大同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9席董事,市場派順利搶下7席,公司派由林郭文艷取得董事,獨董則為前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金來;商業司官員表示,王金來是最高票者,取得召集改選後第一次董事會權限。

王光祥臨股會後向外界表示,已和王金來通話,王金來願意配合下週召開大同董事會,並推舉新任董事長;但若公司派耍奧步拖延,商業司表示,依公司法第203條第1項規定,改選後15日內要召開本屆第一次董事會。期限內沒召開,可用同條第4項規定,過半數當選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官員強調,2018年公司法大翻修時,「考慮到公司有拖延問題」,因此特別針對改選章程進行調整。

經濟部長王美花上午回應,大同舉行臨股會是個別公司的經營權競爭,屬於私人之間關係,只要過程合法,經濟部沒有評論。官員也說,公司派要提出選舉無效,必須有事實依據,且投保中心也派人參與,除少數股東表達異議外,議事進行順暢、秩序平和,「公司若沒有事實依據,喊半天會議無效就是狼來了」。

至於有現場有股東抗議,這是一場違法且有中資的股東會,王美花強調,中資問題由金管會調查,這是屬於金管會的職權,若有事證,相信金管會會給予處分。

商業司也補充,新任董事長當選15天內,公司必須完成改選登記,確實會用到公司大小章,但屬於公司內部交接問題,行政機關不干預,逾期未完成登記就會罰錢,公司也要繳交臨股會與最新董事會議事錄,若過程並無不妥,商業司就會同意完成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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