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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都審新規 大基地、大建案須美化人行道及設公益空間

2020/08/19 13:28

徐耀昌今早至上德匯、昕見築兩建案視察周邊主題綠廊道規劃,並感謝建商配合縣府施政方向,公私協力打造新型態的城市美學。(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今年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要求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大型基地開發,設計結合藝術及綠美化的廊道空間,另針對150戶以上大規模建案,須提供室內空間作為公益設施,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盼藉公私合力,將美學生活化,提升都市樣貌及友善環境,兼顧開發及社福平衡。

苗縣府與縣內大型建案合作,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鼓勵建商擴大並美化人行道、釋出室內空間作為社福設施。(記者鄭名翔攝)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於今年審核2件位於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建案,分別興建24層、23層高樓,縣府透過容積移轉鼓勵建商擴大人行道,作為中庭花園延伸,藉建築師巧心設計,規劃「生態」、「音樂」等主題,將林蔭植栽結合互動式燈具、造型休憩座椅,並提供寬敞開放空間作為藝文表演,打造新都心的美學綠廊。

另,考量苗北地區正朝向大規模、高密度發展,隨著而來的大量人口恐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負擔,縣府也針對縣內150戶以上建案、容積移轉超出上限及容積獎勵總和達50%等案,要求提供室內空間作為公益設施,現已取得5處、約200坪空間,將由縣府規劃作為親子館或托嬰中心,使開發與社福並進。

徐耀昌今早至上德匯、昕見築兩建案視察周邊主題綠廊道規劃,並感謝建商配合縣府施政方向,公私協力打造新型態的城市美學,期許未來能延伸結合附近的公園綠地,成為兼顧環境、公益的指標建築。

縣府工商處長黃智群解釋,都市設計審議目的是與大型建案建立交流平台,藉由容積移轉使縣府在都市化過程中可取得更多公共設施保留地,並將過去集中於建物內的庭院設計延伸至戶外,不僅美化門面,也可提供市民更多休憩空間,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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