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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若要求大同重開股東會 學者︰恐有2爭議

2020/07/09 13:43

學者指經部若要求大同重開股東會,恐有2爭議。(資料照)學者指經部若要求大同重開股東會,恐有2爭議。(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大同公司(2371)經營權之戰持續延燒,經濟部商業司今(9日)基於四點理由駁回大同公司董事變更登記;但經濟部今並未依據《公司法》第195條要求大同重新召開股東會,學者表示,如果經濟部引用此法會有爭議,並建議有大同股東會的教訓後,公司法可針對董事失格、排除表決權補強。

商業司今確定不准大同董事變更登記,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表示,有兩路徑可以走,一是小股東可以請求召集股東臨時會,或是根據《公司法》第195條,可要求大同重開股東會。不過商業司解釋,此法是讓主管機關在公司董事任期屆滿沒有改選情況下令其改選。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表示,如果引用此法,並不適合,可能會產生兩爭議。第一、大同公司派有「很努力」去改選董事的事實,第二、大同股務作業若還是在公司手中,很可能又重演上次混亂股東會,對化解爭議並無效果。

而剩下一條路就是市場派可引用《公司法》第173條,持股滿一年以上且達3%股東可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若公司董事會不理,15天內可請求經濟部許可召集,陳彥良表示,依規定有召集權者可以向公司請求股東名冊,應可順利召開。

陳彥良也說,大同股東會神奇又精彩,建議經濟部可把「董事失格」也列入公司法,藉此達到嚇阻作用,另外,大同硬是排除表決權,陳彥良說,可思考召開股東會前有閉鎖期,理當可得知哪些股東具備資格,若要剔除資格應公告,讓被剔除者可自力救濟,或是函詢主管機關,而非像大同公司逕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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