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投資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今天針對大同案,向該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之情事,因此今天投保中心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決議。
邱欽庭表示,投保中心根據修正保投法第10條之1,違法董事經投保中心訴請裁判解任判決確定者,除不能擔任原公司董事外,訴訟確定後3年內也無法擔任所有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董事之效力。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記者陳永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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