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查竊電 台電:不只警方、民眾檢舉也能領獎金

2020/06/29 18:15

台電雲林區處長長顏錦義(左2)及副處長呂宜芸(左1)今天頒發破獲竊電案獎勵金,由斗南分局副分局長詹百平(右1)及新崙派出所所長林景春(右2)代表接受(台電雲林區處提供)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天氣酷熱,用電量屢創新高,雲林破獲竊電案,包括飲料店等聘雇李姓嫌犯,以繞越電表、改動表外線路的手法竊電,台電追償電費75.6萬餘元,台電雲林區營業處處長顏錦義今天前往斗南警分局頒贈獎勵金,顏錦義說,其實民眾也能檢舉竊電,成功的話一樣有獎金。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新崙派出所先前在雲林縣主動查察破獲一起竊電案,警方在查獲用戶竊電後,仍持續追查施工改動電表的林姓主嫌到案,從源頭阻斷犯罪行為,台電雲林區營業處今天特別前往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致贈獎勵金,並由斗南分局副分局長詹百平及新崙派出所所長林景春代表接受。

顏錦義表示,竊電行為影響供電、用電安全,也違反使用者付費與公平原則,感謝警方長期協助台電公司查緝不法,也呼籲民眾切勿聽信不肖業者招攬「節電裝置」,節能減碳應從日常生活中做起,千萬不要為了「省電」變成「竊電」,惹上官司將面臨求償。

顏錦義表示,雲林縣竊電手法以破壞電表結構及繞越電表居多,民眾發現有可疑份子破壞電表或其他竊電行為,也可向警政機關或台電公司檢舉,如有民眾檢舉而查獲案件,台電也會發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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