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電:中市府一再違法開罰中火 將請求國賠

2020/06/25 16:36

中火遭罰200萬並勒令停工,台電表示遺憾,認為台中市府視中央處分為無物,令人傻眼。(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電點火中火2號機,台中市政府今中午裁處罰款200萬元,勒令2號機停工,同時要求接受環境講習。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台中市府是任意解釋法令、帶頭違法,台電對於台中的裁罰深感遺憾,而台電是否吃下200萬元罰單還要和法務單位討論,徐造華強調,即使台電繳錢也不認同,只是身為國營事業守法並尊重行政機關;面對台中一再違法開罰,台電也強硬回擊,將請求國家賠償。

針對台中市政府揚言「如經查獲未遵行停工處分者,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台電回應,對電廠員工的恐嚇行徑,台電必將盡一切努力保護電廠員工,更反問台中市政府,如果面對法律,市府依據自己的喜好隨意解釋,視中央主管機關如無物,甚至無視自己的種種違法行徑,將來台中市政府如何執法治理市政?

台電強調,台中電廠2號機點火,完全合乎法律規定。雖2號機曾遭台中市府裁罰廢證,但環保署已撤銷裁罰,恢復原許可證效力,而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訴願也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做出不受理決定,依空污法規定,機組回到許可證申請展延狀態,即可依原許可證內容及許可條件進行操作。

台電強調,台中市政府「無視」環保署及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的決定,一再違法開罰台中電廠,台電定將依法救濟,並針對台中市政府公務員種種違法瀆職行徑對台電與台電員工造成的侵害,請求國家賠償。

對於台中市去年底以超出用煤許可量為由開罰,台電雖然並不認同,但仍接受處分,繳交罰款並讓機組停機,徐造華強調,這是出於對地方政府行政處分的尊重,但市政府面對中央主管機關撤銷裁罰的處分,卻一副當作沒看到的樣子,還提出了令人費解的法律解釋,直接「斷言」中央主管機關的處分無效,這種「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態度,令人傻眼。

台電也提出沈痛呼籲,基於「合理、合格、合法」的「三合」考量,決定讓台中電廠2號機點火運轉。事實上,台電也非常熱切希望能「多一合」,也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尋求兼顧環保與穩供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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