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委追大同涉中資案 金管會:清查受託帳戶、金流動向

2020/05/04 20:06

針對是否有中資第四度違法買大同股票?金管會強調,「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目前正調查包括資金動向、最終受益人等。(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大同公司日前遭爆料市場派有中資背景,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質疑,中資疑第四度違法投資大同股票,但金管會「過於消極」;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反駁,目前正在透過相關管道及合作監理機關進行調查,只要有具體事證就會開罰,沒有所謂消極問題。

依我國規定,中資資金只能透過中國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買台灣的股票,否則就是違法;過去,金管會曾三度查出,中資偽裝成外資、違法繞道買大同股票。

立委高嘉瑜指出,外傳,大同市場派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向中資借款30億元,但王光祥澄清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國內銀行貸款,也依法向金管會申報核備完成。

對此,顧立雄表示,王光祥是依規定向證期局進行申報,此外,有關資金來源問題,目前都在調查中,只要有具體事證都會調查,一旦屬實會依法作處分。

針對高嘉瑜認為金管會調查大同涉及中資案的態度過於消極,但顧立雄澄清,沒有消極的問題,過去就曾三次開罰,而且處分當下就停止股東權

他強調,行政機關任何處分要有具體事證,是否中資,相關金流查證不是單單只有在台灣這邊,還要透過其它相關海外管道。

而高嘉瑜也點名,大同的股東出現兩個新的外資受託帳戶,包括:「群益金鼎受託保管群益香港客戶投資專戶」,持股8.82%,「滙豐銀行託管新加坡銀行」持股5.86%,這兩個帳戶分別為大同第一、第四股東,合計持股近15%。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已經對本案展開調查,包括:最終受益人、受託管帳戶及金流動向等;官員強調,「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過去三次中資違法買大同,也是這樣查出來的,若確實查有中資,會立即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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