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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機制上路 棄置可罰300萬元

2020/04/29 14:27

環保署今日舉辦「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機制上路」記者會,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左)與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陳榮顯(右)說明太陽光電板回收機制。(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政府積極發展綠能發電,其中使用壽命長達20年的太陽光電板,預計將在2035年會有超過10萬公噸「退役」,為此環保署提前部署,建置完整的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環保署也提醒,業者若任意棄置廢太陽光電板,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廢太陽光電板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是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聯手推動,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3月底已示範處理第1批回收作業,為澎湖太陽光電設置場所淘汰的50片太陽光電板。

賴瑩瑩指出,目前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是由「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負責,環保署協助發電業者展開自主回收機制,此舉可防止廢光電板遭任意棄置造成環境污染,更將積極促進資源化的發展,創造出綠能循環經濟。

由於每1片太陽光電板都有註冊序號,申請清運時只須提出序號,經核對序號無誤就可以進行回收作業。賴瑩瑩表示,目前台灣有3間處理廠可處理廢太陽光電板,但因為目前只有零星排出,若未來有大量太陽光電板使用年限到期,也不排除會有專門處理廠負責太陽光電板回收業務。

賴瑩瑩提醒,若是破損不完整、或是沒有序號的太陽光電板,屬於產業的事業廢棄物,不屬於回收系統處理;業者若任意棄置廢棄太陽光電板,或透過不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違者將依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邱俊雄指出,太陽光電板主要成分玻璃占74.16%、鋁10.30%、矽3.35%、銅0.57%,貴重金屬及其他塑膠,經適當分類拆解後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秘書長姜暭先補充,廢太陽光電板回收後會先拆解,包含鋁框、接線盒等,另外再分解出如貴金屬、銅等;由於台灣沒有煉銅廠,目前會送日本、德國等地協助提煉,再做各種應用。

我國綠能政策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其中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目標為20GW,由於太陽光電板生命週期為20年,預估2023年廢棄量達1萬公噸、2035年將超過10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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