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TPK花6億研發技術 單身副理「免費奉送」中企女職員

2020/03/26 12:44

宸鴻2015年起聘僱46歲單身男子莊睦賢派駐中國擔任副理等職務,莊男卻把投資6億多研發的部分營業機密洩漏給中企女職員,檢方偵查時,他辯稱自認外洩的資料不是機密,也否認被色誘或拿到錢財好處,亦即「免費奉送」,台中地檢署認為他飾詞卸責、態度惡劣且無悔意,依營業機密法與背信罪起訴,聲明法院從重量刑。(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以研發製造觸控面板等電子產品聞名的台灣大廠宸鴻集團(TPK),2015年起聘僱46歲單身男子莊睦賢,派駐中國擔任副理等職務,他卻把投資6億多元資產研發,營業銷售總額達73億餘元的TOL II(曲面或可撓式面板觸控技術)的部分營業機密,從2018年2月起,偷偷傳給中國的天馬公司女職員葉OO,檢方偵查時,他辯稱自認外洩的資料不是機密,他也否認被色誘或拿到錢財好處,亦即「免費奉送」,台中地檢署認為他飾詞卸責、態度惡劣且無悔意,依營業機密法與背信罪起訴,聲明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宸鴻集團(簡稱TPK)旗下有香港商宸盛光電公司台灣分公司,以及設址於中國廈門的宸陽光電公司、瑞世達科技公司、寶宸光電科技公司與宸鴻科技公司等子公司,主要研發生產觸控感應器、觸控模組與螢幕,以及ITO玻璃產品,主力產品是技術難度最高的「投射電容觸控技術」。

莊睦賢的臉書顯示,目前單身的他,畢業於建國中學、台灣科技大學化學系與清華大學化工系,起訴書指出,他在2014年2月、5月,派遣至中國擔任宸盛公司的MPM副理、瑞世達公司專案管理,2017年4月擔任宸鴻公司市場行銷處業務副理,負責開發中國車用觸控產品的市場與客戶,他從中取得TOL II(曲面或可撓式面板觸控技術,TOUCH ON LENS II,簡稱TOL II)的一部分機密檔案,以及宸鴻公司內部掌握觸控面板關鍵零組件參考用的「PC蓋板驗證紀錄」等機密檔案,其中,宸鴻集團研發TOL II,投入的固定資產成本達6億2476萬餘元,從2014年至2019年5月,這項技術運用於各種產品的銷售總額達73億8537萬餘元,具有極高經濟價值。

中國國有企業「中國航空技術國際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天馬微電子公司,是生產中小尺寸的螢幕與觸控模組,主要運用於車載、娛樂等中小尺寸顯示器,與宸鴻集團產品相仿,包括TFT薄膜電晶體、LCD液晶顯示器,彼此是競爭關係,但此公司不想花時間人力與資金研發,透過女職員葉OO(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與莊睦賢接觸,莊男於2018年2月5日,把「PC蓋板驗證紀錄」的部分檔案資料,瞎掰電子郵件主旨「汽車市場報告」,將檔案透過電子郵件傳給葉女。

2018年3月間,他又陸續把其他檔案,用電子郵件兩度傳給葉女,卻被公司的資訊安全機制攔截,他又請不知情的同事把檔案解密,再瞎扯「CHINA AUTO NEWS(中國車訊)」的電子郵件,將檔案傳給葉女,還是被攔截,莊男遂把檔案傳給有「白名單」權限的劉姓同事,謊稱客戶急著要資料,請劉男傳給葉女,不料,上級主管審查外傳的郵件,發現竟有該集團的營業機密外流,報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

檢調偵查時,莊男不否認傳送檔案給葉女,也承認到職時就被告知公司的保密規定,他辯稱,他自己認為這些檔案都不是營業機密,他「忘記」自己如何與葉女接觸,至於他大費周章傳機密檔案給對方,是否獲得美色、錢財等好處?莊男否認拿到任何好處。

台中地檢署認為,莊男觸犯營業秘密法的未經授權重製及洩露營業秘密,且在中國地區觸犯此罪,可處1年至10年徒刑,併科3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金,莊男把牽涉到投資逾6億多元的TOL II技術相關檔案,洩露給敵對的中國天馬公司,損害甚鉅,又飾詞卸責、態度惡劣且無悔意,聲明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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