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光電科技董事長徐國良,以不實財報宣稱漢唐公司將上市,投資獲利豐厚,對外販售漢唐的未上市股票,吸金逾2.4億;法院一、二審都依違反證交法,將徐國良判刑8年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漢唐光電科技董事長徐國良,以不實財報宣稱漢唐公司將上市,投資獲利豐厚,對外販售漢唐的未上市股票,吸金逾2.4億;法院一、二審都依違反證交法,將徐國良判刑8年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歷審判決指出,徐國良以類似「印股票、換鈔票」方式吸金,明知漢唐公司並未要上市櫃,且公司營運情況不佳,他卻美化財報,佯稱漢唐光電即將上市,投資獲利豐厚,向投資大眾推銷購買尚未上市的漢唐股票,吸金逾2.4億。
一審台北地院將徐國良判刑8年半。二審高院審理時,查出漢唐光電經營的連鎖咖啡店「酷咖啡」及網路平台,入不敷出,認定徐罪證明確,審酌他是漢唐負責人,竟提供虛偽不實訊息誤導投資人,誘使其購買漢唐光電股票以牟利,所得用以維繫豪奢生活,嚴重破壞經濟秩序,駁回徐上訴,維持一審刑期。
徐國良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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