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企業貸款遭銀行要求「授信回存」 金管會嚴禁

2020/03/05 21:18

金管會強調,在銀行核貸以前,可以用既有存款作為加強擔保;但撥款後,就禁止銀行要求企業進行「授信回存」。(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疫情當頭,金管會嚴防銀行「雨天收傘」!立委蘇震清今天在立院質詢,有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卻在撥款後,被要求「授信回存」;對此,金管會強調,嚴禁銀行有這類行為,並會納入今年的金檢重點。

所謂授信回存,是客戶向銀行借款,卻被要求撥款後要回存部分;舉例來說,若向銀行借款1億元,卻被要求要回存3千萬作為活存,等於公司必須付出1億元的貸款利息,卻只能用7千萬元。

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在銀行核貸以前,可以用既有存款作為加強擔保,也就是用原本的存款資金,比重一般就是兩成;撥款後,就禁止銀行要求企業「授信回存」。

也就是說,銀行一開始核貸時,若發現企業的擔保不足,是可要求客戶自有存款、加強擔保;但不可以在撥貸後,才來要求企業必須回存,這是金管會全面禁止的。

銀行局主秘童政彰指出,早在2016年7月就已發函給各銀行,明訂銀行不得要求客戶授信回存,另外,在去年2月、10月也向銀行業者重申過,檢查局的金融檢查,會把該項業務列為重要查核事。

童政彰強調,在2016年7月發函前,確實發現有少部份銀行會要求客戶貸款1千萬元、必須拿帳戶裡的200萬元存款來設質、加強擔保,同時給予較優惠的利率,不過,雙方溝通不清楚,很容易有糾紛。

因此,金管會要求授信核貸當下,必須與借款人溝通清楚;若是加強擔保,必須帳上本來就有的現金;若有增提的必要,也要事先跟授信戶做約定,且在核貸通知書上明確載明約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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