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在黨團受訪表示,將提出特別條例,針對「防疫照顧假」發放津貼。(記者陳昀攝)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人事行政總處定調公務員「防疫照顧假」給假不給薪,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下午受訪指出,建議先調查需求,不要只有「給假不給薪」1種選項,另她將提案制定特別條例,延長家庭照顧假並提供生活照顧津貼。
賴香伶肯定人事總處提供「防疫照顧假」,但公家單位仍有適用勞基法員工,1個單位有2種制度,審慎一點應該先調查需求再決議要給薪還是給津貼,不要將「給假不給薪」視為唯一選項,也不是公文通令而沒有任何配套。
對於勞動部表示,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請「防疫照顧假」,但是否給薪由勞資協商。賴香伶認為,因既有法律沒有規範,有些雇主承諾會給付工資、有些不會,勞資自行協商結果可想而知。
賴香伶表示,法令目前未規範「防疫照顧假」、過去也沒有處理經驗,因此她考慮提案擬定特別條例,援引《性別平等法》的「家庭照顧假」,將其延長至不只7天,並修正《就業保險法》提供生活照顧津貼或留停津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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