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防疫產業鏈可「特殊加班」 3種加班費計算一次看懂

2020/02/04 17:29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下的加班費如何計算,勞動部試算。(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認定中國武漢肺炎疫情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特殊加班規定,放寬「各級醫療院所」、「生產口罩和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用品的工廠」、「配合即時運送的物流和通路商」可運用加班時數上限和例假日出勤等規定,歸類勞基法「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下的加班費計算將有3種態樣,勞動部做出試算舉例。

假設1名口罩工廠勞工的月薪為3萬6千元,換算時薪為150元,其因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加班,若1天正常工時8小時加上延長工時5小時,共計工作13小時,其加班費計算樣態如下。

樣態一:該名勞工在平常日加班,第9小時開始加倍給薪,延長工時加班費為300元*5小時,相當於1500元。雇主該月應給薪資為3萬6千元加上1500元共計3萬7500元。

樣態二:該名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前2小時加給加班費1又3分之1,第3小時到第8小時加給加班費1又3分之2;第9小時到第13小時加給加班費2又3分之2。加班費計算為200元*2小時(前2小時)加上250元*6小時(第3小時到第8小時)加上400元*5小時(第9小時到第13小時),相當於3900元。雇主該月應給薪資為3萬6千元加上3900元共計3萬9900元。

樣態三:該名勞工在例假日加班,前8小時加給加班費150元*8小時,第9小時到第13小時加倍給加班費為300元*5小時,加班費計算相當於2700元。雇主該月應給薪資為3萬6千元加上2700元共計3萬8700元;由於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必須再補勞工1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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