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台商出國3個月以上,1人可攜帶500片口罩出境。財政部關務署特別澄清,攜帶口罩出境每人最多5盒,不因身分及出國目的而有不同。
(圖︰財政部關務署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升級,口罩供不應求,財政部關務署規定旅客攜帶口罩出境1人不得超過5盒(一盒50片,共250片);但有媒體報導,台商在工作地居住3個月以上,1人可攜帶500片口罩出境。對此,關務署澄清「與事實不符,旅客攜帶口罩出境,每人最多5盒,不因身分及出國目的而有不同。
關務署指出,媒體報導台商在微信群表示,只要表明自己是台商身分,需在工作地居住達3個月以上,即1人可攜帶500個口罩出境。關務署強調,上述台商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呼籲澄清,若發現違規情形,將依法論處。
關務署表示,武漢肺炎疫情嚴峻趨勢,為確保國內口罩供應民眾所需,以保障國人健康,自1月24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旅客隨身攜帶口罩出境,無須向海關填送出口報單的合理自用數量以每人最多5盒為限,不因旅客身分及出國目的而有不同。關務署指出,上述合理自用數量,將視疫情發展狀況及國內口罩產能情形,進行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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