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華映積欠員工薪資 顧立雄:大同可依3步驟進行代墊

2019/11/18 13:42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大同可以透過3個步驟解決適法性問題,替華映代墊積欠員工薪資(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華映公司積欠近億元薪資,勞動部要求母公司基於社會責任,應出面代墊款項,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認為,大同可以依照3步驟完成代墊程序,分別是訂定1年內清償合約、設定銀行擔保品及經過董事會決議。

上週五有近7百位華映的員工,前往母公司大同進行抗議,要求出面代墊其積欠近億元的員工薪資及資遣費。

立委黃國昌今天在立院財委會指出,大同日前公布第3季財報,台灣華映的資產218億元,負債389億元,負債大於資產;但是,在中國的華映,卻仍有59億元的獲利,大同替中國華映保證獲利,卻犧牲台灣華映員工的權益。

「大同這種操作模式,前進中國,債留台灣!」黃國昌抨擊,6百多位華映員工前往靜坐抗議,公司積欠薪資,結果,大同竟然僅用「同情」二個字回應,這根本是「鱷魚的眼淚」。

由於勞動部要求大同公司,以企業社會責任先墊付欠薪,不過,黃國昌表示,大同卻拿金管會當「擋箭牌」,擔心有適法性的疑慮,詢問金管會的意見與立場?

針對適法性,顧立雄指出,根據<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若將資金貸與他人,要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及股東權益影響評估,並經董事會決議後可以來墊付」。

顧立雄強調,至於所謂適法性問題,只要滿足下列3條件,大同公司就可以替華映代墊積欠工資。

第1,華映已經宣布破產,而公發公司的短期融通是一年期以下,大同可能會說,不符合短期融通規定,不過,這方面可以過雙方協商,把清償合約定在1年以內。

第2,華映的銀行借款部分,抵押權應大於積欠銀行的錢,因為擔保品可否再設定抵押,用來確保大同股東權,也就是,大同貸與資金給華映,可以設定抵押權。

第3,由於華映進入破產程序,是否能在1年內清償,並顧及到大同股東權益,在程序上,要由大同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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