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商資金返台夯 中信銀破解境外資金回流專法四大迷思

2019/11/07 19:00

台商資金返台夯,中信銀破解境外資金回流專法四大迷思。圖中為中信銀財富管理產品處理財規劃部副總經理謝宗權。(圖︰中信銀行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美中貿易戰持續、政府推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臺商資金明顯回流。中國信託銀行從財富管理客戶和參與論壇的民眾觀察,不少財管客戶為求降低投資風險,又獲希望用於退休,因此將資金匯回,但經常擔憂可能被額外課稅等風險。

中信銀行理財智庫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專家,提出境外資金回流專法的四大迷思。中信銀行指出,最多民眾關心的問題是「境外資金匯回是否全數皆會被課稅?」中信銀行理財智庫解釋,依據現行法規,境外資金所得可分成非海外所得及海外所得,非海外所得,包含海外投資本金或減資、退還股款等其他非屬海外所得的資金,不課徵所得稅;海外所得,例如營利、執行業務所得,或是薪資、利息、租賃與財產交易等,則需考量是否已過核課期,再檢視是否需課稅或補報。

其次是「資金回臺後用途的限制」,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解釋,匯回資金需存入外匯存款專戶,可自由運用金額5%以下,但不得購買不動產及不動產證券化商品;總額25%以下可匯至信託或全權委託專戶投資金融商品,從事實質投資者可申請退稅一半。

洪連盛提醒,民眾匯回外匯專戶的資金不得移作他用,也不可作為質借、擔保標的,且專戶價值不得減少,以免觸法。

民眾第三個疑問,則是「用子女名義申請專法匯回境外資金能否免稅?專法課稅後,是否之後皆豁免其他課稅?」

中信銀行理財智庫回應,專法僅豁免所得稅,並沒有豁免遺產稅及贈與稅,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此外,專法僅就本次資金返鄉涉所得性質部份,免依一般所得稅制課徵所得稅或基本稅額,但若境外資金涉及遺產、贈與或其他課稅方面,仍需因遺產、贈與稅法,或相關稅法規定進行課稅。

最後,許多民眾認為申請流程繁瑣,不清楚如何舉證相關申請文件。中信銀行理財智庫解釋,民眾只需備妥個人身份證明文件,與個人選擇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申請書,其他相關文件可委由受理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資恐防制作業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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