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藝術品拍賣應採分離課稅 爭取國際拍賣公司重返台灣

2019/11/03 08:51

藝文界人士認為,臺灣因稅制問題,將藝術市場扼殺20年,部份官員與不懂藝術品拍賣市場的學者,空談課稅公平性,卻昧於國際拍賣公司相繼退出台灣。圖為拍賣師在巴黎蘇富比行動院舉行的拍賣過程示意圖。 (法新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藝文界人士日前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中一致抨擊財政部,認為臺灣因稅制問題,將藝術市場扼殺20年,部份官員與不懂藝術品拍賣市場的學者,空談課稅公平性,卻昧於國際拍賣公司相繼退出台灣,市場萎縮下根本課不到稅;如今因為香港種種政治問題讓臺灣有機會重回藝術交易中心,臺灣其實有許多有利條件,包括生活文化、穩健金融等面向,政府應該思考修正偏差稅制,重新爭取國際拍賣公司返回臺灣。

台灣藝術品交易稅收嚴重短收 一年僅2000萬元

施義芳等朝野立委提案指出,由於美中貿易戰、香港紛亂短期未和緩,台灣有機會成為國際藝術品交易平台,建議降低拍賣所得稅負,將文物、藝術品拍賣所得改為分離課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上周召開公聽會討論此案。但財政部會中仍老調重彈,指目前9成拍賣收入平均租稅負擔率僅0.4%,低於香港、中國,若按較低稅率分離課稅,可能讓外界質疑為富人減稅。此說法引發在場藝文界人士炮轟。

帝圖科技文化副總經理劉家蓉指出,台灣政府的藝術品交易稅收過去嚴重短收,一年拍賣所得稅收僅約2000萬元台幣;台灣拍賣市場於國際間市佔率只剩下2%;申報戶9成稅率是0.4%趨近最低稅負;中國與香港的拍賣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並藉由稅制吸納台灣收藏品等產業發展困境重重,靠分離課稅,才有望突破、走出新局。

藝術品拍賣單價在60萬以下者佔九成

對於圖利富人此一擔憂。根據Artprice報告統計拍賣市場價格結構,成交金額在2萬美元以下(約當60萬元新台幣)的作品件數佔比約為90%,成交金額在34萬美元以下(約當1,000萬元新台幣)的作品件數佔比約為99%。拍賣市場高達九成由平價拍品組成,僅有1%拍品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藝術品拍賣實為將藝術文化視為重要政策之下,一般收藏大眾、藝術家皆能受惠的普遍性級距。

而在現行稅法下,佔大宗的60萬元成交金額所得為60萬X6%=3.6萬,屬於免稅的所得稅級距,也就是說,有9成藝術品是極低稅率甚或課不到稅的;若採行分離課稅,則至少每件藝術品都收到1%。且最重要的是採行分離課稅,佔市值絕大部分的那一成高端拍品,才有望因比照國際採行分離課稅而回流台灣拍賣市場,擴大政府稅收範圍。

藝科智庫執行長石隆盛透過比較國內外文物與藝術品交易所得稅制,他表示,現行稅制採自行申報、累進稅率,有可能免稅、退稅或虧損扣抵。而財稅單位最後收到的稅收卻少之又少。倘若採分離扣稅,則不必申報、繳交1%固定稅率,不但手續與行政流程相對簡便,稅收也會因此增加,更符合政府近年推動「輕稅簡政」的理念。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31日召開有關國內文物或藝術品拍賣所得採「分離課 稅」的可行性公聽會)與會藝文界人士呼籲,政府應該思考修正偏差稅制,重新爭取國際拍賣公司返回臺灣。。(資料照)

1%分離課稅 已高於財政部現行租稅負擔


據指山,藝術品文物的性質均屬動產,動產的所有權並無產權登記制度,並無任何權限或方式確定拍賣品的真正所有權人,一般只能以送拍者代表賣方(亦即藝術品擁有者),所以當受委託送拍的代理人其綜合所得申報級距較低時,反而剛好達到減稅,甚至免稅的申報。因此,現行所得稅法在藝術品所得申報上會造成實施上實質的稅負不公平,反而採用每個人都扣繳落槌價1%的分離課稅,至少可達到每人均繳稅的基本稅負公平。遑論稅收的到才是重點,稅收增加後再來談稅負公平或許更為務實,且這次提案的1%分離稅率已高於目前財政部統計之平均租稅負擔率0.57%,並無不公平之嫌。


獨立策展人胡永芬則認為,「稅,必須收得到才是錢。」臺灣藝術品交易金額在兩岸三地佔比,從2001年的97%降到2018年的2%,市場已然流失。全世界有不少國家對藝術品交易所得都是採取免稅,但臺灣為堅持賦稅公平,反失去競爭力。胡永芬也說明分離扣稅的幾個優點。例如,合乎全世界與國人對收藏隱私心理的保障趨勢。她強調,臺灣已落後香港20年,即使採取和香港一樣的稅制,都還未必能將亞洲市場中心拉回來。「我們應該有決心全面性在經濟與產業條件上,大刀闊斧、一次到位,才有機會建一個讓本國藝術產業受惠最大的亞洲藝術中心。」

政府應施展魄力 重新給予藝術市場機會


曾在臺北佳士得公司任職的黃嘉若指出。1990年代,臺灣藝術家虎虎生風,每逢拍賣季,他總是以雀躍期待的心情,將臺灣藝術家列入拍賣目錄,不論老中青輩的藝術家都曾寫下拍賣市場輝煌一頁。曾幾何時,因政府稅務政策的偏差,拍賣公司基於穩私權保密的必要,引憾離開臺北。20年的時間過去,時間與市場證明這項稅賦堅持是錯誤的,現在該問,政府是否有這樣的魄力,重新給予藝術市場機會?黃嘉若強調,「臺灣文化底蘊、城市機能、運輸保險、飲食風華、觀光資源等各層面都具特色,現在或許是重新吸引國際拍賣公司來臺發展的契機。」

中華視覺藝術文化學會理事長劉熙海表示,「因為稅賦不友善,累進所得稅令藏家心生疑怖。當有重要作品釋出時,一定不會留在臺灣交易。」他舉例,2017年12月臺北藏家釋出齊白石《山水十二條屏》予北京保利拍賣公司,拍出人民幣9.135億元(含傭金),折合新臺幣45億元,若以1%的分離課稅,少說新臺幣4,500萬元入袋,是全臺灣該項稅收總額的二倍。又如,趙無極最大畫作《1985年6月至10月》,去年8月間在香港蘇富比拍賣會上,以5.1億港元成交,折合約新臺幣20億元。而該作也是由臺中的收藏家提供,這幅作品若留在臺灣拍賣,同樣以1%的稅率課稅,也可以收到新臺幣2千萬元。何樂不在稅制上作修正,硬是拱手讓人。

爭取國際拍賣公司重返台灣,一件巨作的課稅收入,就足以超過目前每年2000萬的稅收。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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