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11家餐飲外送業者3家認「承攬關係」 勞部邀業者「喝咖啡」聊安全

2019/08/30 12:44

foodpanda、UberEATS、Lalamove啦啦快送業者自認其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近期找11家餐飲外送業者「喝咖啡」,討論如何確保餐飲外送員在工作上的安全保護,職安署近期將彙整制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作為行政指導。

除了一般店家提供餐飲外送服務,餐飲外送平台為相當新興的經濟型態,餐飲外送員騎乘機車在大街小巷穿梭,搶時效在時間內將餐飲送達消費者手上,經常可見的事故災害狀況為馬路上碰撞、被撞,以及炙熱天氣下工作發生熱疾病危害等。

根據了解,獲邀出席「研商食物外送員作業安全保護事宜會議」的餐飲外送業者包括,foodomo、foodpanda、UberEATS、Deliveroo(戶戶送)、有無快送(yo-woo)、Lalamove啦啦快送、台灣麥當勞、必勝客Pizza Hut、肯德基KFC、拿坡里披薩炸雞、達美樂披薩;其中foodpanda、UberEATS、Lalamove啦啦快送業者自認其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

Deliveroo(戶戶送)業者在今天下午5點許補充說明,其和外送員關係為「承攬關係」,沒有替外送員加保勞健保,但有替其加保全額意外險,亦沒有強制要求外送員僅能接Deliveroo(戶戶送)的訂單。

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表示,雇主應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例如,餐飲外送員騎車應要配備反光背心,或配給較為涼快、通風、可降溫的安全帽或衣物,作為熱危害的預防,「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是行政指導,正在彙整研擬中,導引餐飲外送業者應有的職業安全作為,該指引推出後,可作為職安法第5條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必要預防設備或措施的認定。

李文進說明,職安法主要是規範有僱傭關係的雇主和勞工,部分餐飲外送平台業者自認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但實際上也有部分指揮、監督外送員的狀況,勞動部將會依經營型態、契約內容做統一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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