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融業違勞基法 未給加班費躍前三大常見樣態

2019/08/27 15:18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鄭木欽(右一)強調金融機構需擔負起應盡的社會責任。(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全國金融業工業聯合總會今天發布金融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裁罰件數狀況,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金融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是前三大常見違勞基法樣態。

全國金融業工業聯合總會查閱「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根據4月20日到8月19日期間的公開資料,金融業違反勞基法遭裁罰筆數共229筆,常見的違法樣態以「延長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為最多數;再者為「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

另三種常見金融業違規樣態則分別為「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女性夜間工作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全國金融業工業聯合總會彙整2011年5月迄今金融業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狀況,最常見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樣態為「不當影響工會活動爭議」,再來依序則為「考績爭議」、「工會會務假爭議」、「調職爭議」、「解僱爭議」和「團體協約誠信協商爭議」。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鄭木欽表示,「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上可查獲的資料是「有裁罰才有資料」,換句話說,隱藏的黑數是難以估算,金融業應要擔負起企業社會責任,除了有良好的勞資關係互動外,也需善加保護消費者權益,勞動部和金管會對於在勞資關係或消費者權益保障上有偏差行為的金融機構應嚴加檢查、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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