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會今天舉行「公益信託實務準則規範說明會」,讓業者充分公益信託之內容及運作實務。(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實習記者趙翊君/台北報導〕信託公會今天舉行「公益信託實務準則規範說明會」。根據統計,截至2019年第1季,國內公益信託共有268件,信託財產規模約854億元,信託公會強調,希望藉由準則的訂定,讓信託業有一致的遵循標準,使業務的推動辦理更為順暢,減低各界對公益信託運作的疑慮
「公益信託」就是為了創造公共利益而成立的信託,包括:文化、慈善、學術、宗教等各種目的,都可以設立公益信託。
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國內公益信託業務自2001年首宗個案成立以來,財產規模不斷成長,尤其近幾年來更是快速增長;截至今年第1季,國內公益信託共有268件,信託財產約854億元,充分顯現出國人愛心不落人後的善行義舉。
何謂「公益信託實務準則」?雷仲達指出,這是為了加強公益信託實務執行更符合其設立的目的性而訂定,要求信託業者在承接公益信託案件之前,應審慎了解公益信託的目的、是否有穩定的現金來源,及委託人設立公益信託的支出規畫等。
對此,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此次公益信託實務準則的訂定,充份展現了信託業高度自律的精神,使信託業者瞭解規範之內容,及運作實務如何因應。
呂蕙容指出,實務準則要求信託監察人與委託人應不具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且要具備相關的知識或經驗;另外,諮詢委員會委員與委託人具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者,不得超過委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以加強專業意見並落實利益迴避。
另外,為使信託能較積極地從事公益活動,實務準則也規範,信託資產總額未達三千萬元,年度公益支出金額不低於該年度的信託行政管理費,達三千萬元(含)以上者,年度公益支出原則上,應不低於前一年底之信託資產總額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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