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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18金釵報到後罷工被記「曠職」 工會:罷工指令明確且合法

2019/07/01 16:33

空服員罷工被長榮記錄「曠職」,工會與被記曠職員工召開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宣布罷工當天,18名已報到空服員在工會指定時間下午4點即刻停止提供勞務,長榮航空將其登記為「曠職」;工會今天下午對外表示,工會會員的罷工權益合法無疑義,當天是配合工會指令罷工,甚至事前告知事務長、資方將會參加罷工,給了充分時間調度支援人力,絕非曠職。

工會在6月20日當天宣布罷工,罷工公告寫「*108年6月20日16:00罷工開始,(1)108年6月20日 16:00以後報到之勤務,均不得提供勞務。罷工地點:南崁長榮航運大樓門口(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76號)(2)請會員看到訊息後,立刻到罷工地點集合。」部分外界質疑認為,已經報到的空服員就該完成航班勤務。

根據工會資料提供,遭記曠職有18名空服員和其他地面勤務者共計24名,包括宣佈罷工當天執勤的BR722(上海航班,組員報到時間為14:30) 和BR871(香港航班,組員報到時間為14:40) 與BR180(大阪航班,組員報到時間為15:30)和地面勤務,均已先提早告知公司將於下午4點起依照工會指令參加罷工,使公司可緊急調派人力支援,沒有提早罷工、沒有刻意不上飛機、沒有丟包旅客等狀況;然而第一時間班表是註記為罷工,卻在事後改記曠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說明,當天罷工行動簡訊寫到下午4點以後罷工開始,罷工就是拒絕提供勞務,確實簡訊中有寫「4點以後報到之勤務,均不得提供勞務」,這是對於航班會員押出嚴格的拒絕提供勞務底線,4點之前、尚未起飛的航班就是依照當時狀況認定,因為航空業狀況複雜,會員可能坐在交通車上、可能正在勤前訓練,工會對於指令非常清楚,就是4點以後拒絕提供勞務。

工會律師劉冠廷說明,空服員每個人的班別和每個航班狀況不一樣,所以工會需要有個底線去押(拒絕提供勞務)的時間點,其他則是由個案判斷,模糊地帶就是由工會去解釋、認定、說明;資方也很清楚這個部分,事務長已事先問過空服員罷工狀況,空服員也配合做出調查,為什麼忽然又將班表「罷工」註記改為「曠職」,為什麼要對社會說這群空服員擅離職守,這就是為了打擊、分化工會。

日前訊息指出有25名組員的班表註記由「罷工」改為「曠職」,根據工會所提供資料,第25人的曠職註記已由長榮航以「行政疏失」為由,更改為罷工,因此現有24人班表被註記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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