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違勞基法小單位擬免罰 勞動部:其法遵能力弱

2019/05/27 12:39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使未滿5人的微型企業違反勞基法時可視情節輕罰或免罰。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上午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備詢,詢答時面對數位立委抨擊修正裁罰共通性原則是「開勞基法後門」,許銘春回應,未滿5人事業單位沒有專業人資,法遵能力較弱,視情節免罰或輕罰是方向,一切尚在研擬中,亦將召開公聽會了解各界意見。

立委蔣萬安批評,客觀看待違勞基法情節重者加重、情節輕者減輕,然而勞動部擬以企業規模大小、事業單位人數多少作為裁罰共通性原則的根據是什麼?什麼法律授權勞動部可以用事業單位人數切割裁罰寫入共通性原則。

許銘春回應,微型企業人數設定是參考經濟部的定義,微型企業可以視情節輕罰或免罰是修正方向,因為其沒有專業人資,法遵能力較弱,在地方政府訴求有個共通做法可以依循情況下,故擬修正共通性原則,各界意見不一,也有立委支持這樣的做法,到底怎麼做還沒有完全定案。

蔣萬安認為,微型企業也有可能違反勞基法情節惡劣、重大,這種狀況就算是微型企業也該加重處罰,用人數去切割裁罰輕重的標準,現在法律中有說哪一條可以這樣訂立?

「法律也沒有說不能這樣訂」,許銘春回嘴強調,共通性原則的修正沒有超過法律規範,勞動部僅是將原則整理出來寫入共通性原則讓各地方政府可以遵循,去符合比例原則,惡意或故意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絕對不縱容。

蔣萬安後再追問台灣工會涵蓋率、組織率低的問題,許銘春屢屢未能完整論述,蔣萬安對許銘春建議,其對勞動議題必須多用功,否則口號人人都會喊,對於勞動業務不熟悉、不了解,外界都看在眼裡。

李彥秀在質詢上亦指出,微型企業因為人數少,就算勞工受到不平等待遇,也不太敢去發聲,倘若勞動部放寬處理,將如何給予微型企業的勞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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